2006年2月13日 星期一

say something

故事,不一定真實,但也許發生。

小說是作者的片面,讀者順著劇情往下走。



該加油添醋該刪掉哪些場景,是作者的權利。

但是讀者可以選擇,該不該繼續往下看,或者,覺得此書沒有翻閱的價值。



閱讀是孤獨的,我讀到的訊息可能跟你接收到的不一樣。又或者全都跟作者的原意大不相同。

於是有時候我選擇沈默,因為我找不到頻道相同的讀書人。

看書的人不會說今天看了什麼書,說了可能別人也不懂。

說了是炫耀,真正做事的人不會說出口,而覺得那是應該的。



電影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

3 則留言:

  1. 呵呵,說得好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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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,只是有感而發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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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其實我是要講一些事情,

    但是目標讀者應該會看不懂,因為他資質不夠。



    有些書,是有些人怎麼看也看不懂的。白費口舌也無用。



    每個人都可以是讀者也可以是作者,

    但是眼見的東西,經由腦袋轉換出來之後,所成就的想法與書寫也相差甚遠。

    腦袋,真是個重要的東西。一切都是心魔在作祟。





    *請勿對號入座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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